民以食为天,我们怎样重视食品安全保护都不为过,保护食品安全就是保护我们自己。我国刑法历来重视食品安全保护,对于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可以判处没收财产和死刑。但是食品安全犯罪形势依然严峻。从经济学角度讲,刑法的威慑性不仅取决于刑罚的严厉性,还取决于刑罚的稳定性和及时性。因此,对于食品安全犯罪,我们应尽力提高其刑罚的稳定性和及时性,从而实现刑罚效用最大化。
文章来源:《中国药物经济学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ywjjx.cn/qikandaodu/2020/1022/57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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